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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七年减少十分之一


发布时间:2019-12-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定”方案的职责,长江水利委员会发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2018年)》,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和重要水土保持事件。本公告是长江委继2007年、2016年后第三次发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

2018年,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大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力度,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进一步加快,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4平方公里。



来源: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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