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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正式印发 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担任秘书处单位将全力支撑生态环境科技决策咨询


发布时间:2026-02-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赋能美丽上海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局科技委”),并于近日正式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沪环科〔202623号)。

根据该《工作规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局科技委)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科技决策咨询机构,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科技问题,为破解难题、制定政策提供专业、高效、科学的智力支撑。

《工作规则》明确由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承担生态环境局科技委秘书处职责,负责科技委日常运行、专家库管理、工作组织、联络协调等工作。这既是市生态环境局对学会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高度信任,也赋予了学会在推动本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中的重要使命。

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将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要求,扎实做好秘书处各项工作,强化服务保障,促进跨领域协同,助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高地,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上海贡献智慧与力量。

链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沪环科〔202623号)(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60209/b868f953c4594d8f8782c4918f215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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