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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会获上海市科协科技评价资质
发布时间:2012-06-01
为更好发挥上海科技团体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作用,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市科协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审议后批准,2012年我会获上海市科协科技评价资质。
我会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融入环保工作和科技创新的大舞台,努力为环保工作、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为政府和有关机构的管理、决策服务,接受法人和自然人的委托,对环境领域的科研项目、规划、方案、科技计划、工程、技术、产品等科技成果(统称环境科技成果)进行科技评价。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本单位评价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坚持公益、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社会化第三方科技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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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顺利开展科技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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