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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海市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上海市大众科学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促进本市科学技术普及事业的健康发展,表彰和奖励在科学技术普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支持的第十二届“上海市大众科学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根据《上海市大众科学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奖情况
第十二届上海市大众科学奖设正奖1名,提名奖2名。
二、推荐对象
1、凡为本市科普创作、科普传播或科普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各界人士,均可被推荐。
2、历届上海市大众科学奖获奖者不再作为本奖推荐对象。
三、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1、单位推荐
(1)上海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科协和基层单位科协;
(3)在本市注册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2、个人推荐
需3人或3人以上联名推荐。推荐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2)长期从事科普管理工作的人士;
(3)资深媒体记者。
四、评审程序
本次大众科学奖评审程序主要包括初评、公众投票和终评。
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将进行公众投票,并需提交一份5分钟以内的科普工作介绍视频。视频将作为终评的重要依据材料之一。
公众投票以网络投票的形式开展,为期一周,公众投票得分占评选总分的30%;终评分数占评选总分的70%。(详见附件1)
五、申报材料递交
推荐单位或个人可登陆上海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提供真实、客观的评价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里,一并报送大众科学奖评选管理办公室。
1、光盘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周五)。
2、寄送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雁荡路84号4号楼405室上海市大众科学奖评选管理办公室,邮编:20002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叶清
电 话:53835366
传 真:63874336
邮 箱:shkxkpb@126.com
附件:1.上海市大众科学奖评选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