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动态    
首页 >> 学会动态 >> 通知公告

转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开展场地环境修复专业能力培训的通知》上海场


发布时间:2016-08-31




关于开展场地环境修复专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为推进我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工作,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等单位根据国家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鉴定和培训的要求,积极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联合开展对从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修复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岗位知识技能培训,推动本领域形成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场地环境评价与修复专业技术队伍,以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一、培训对象

场地污染防治及修复工程技术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场地环境修复咨询、设计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土地管理、市政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污染场地业主单位、土地地产开发公司、工矿企业、工程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土地调查评估机构等相关人员;环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环境院系的相关科研和技术人员;场地修复项目及土地开发项目有关的金融投资人员;有意向从事场地环境评价及场地环境修复相关职业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价、场地污染调查资料收集分析程序及方法,场地环境修复方案编制、修复工程技术筛选、修复装备选型,修复工程实施,修复工程监理、验收与管理,场地修复工程现场考察、污染场地风险控制和管理,场地环境修复案例分析等。具体课程包括:

1、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价

Ÿ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场地环境特征、场地环境调查程序和调查方法,以及场地环境评价方法。

Ÿ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  了解场地环境特征

2)  熟悉场地环境调查程序和调查方法

3)  掌握场地环境评价方法的内容

2、场地环境修复技术

Ÿ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场地修复技术的概念和方法,了解和掌握各类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及装备,熟悉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及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原则及方法,掌握工程造价预算编制方法。

Ÿ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  掌握场地修复技术概述与方法筛选

2)  了解及掌握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及装备

3)  了解及掌握有机污染场地土壤原位修复技术

4)  了解及掌握有机污染场地土壤异位修复技术及装备

5)  熟悉非金属矿山场地环境恢复与治理

6)  熟悉金属矿山场地环境恢复与治理

7)  熟悉能源矿山场地环境恢复与治理

8)  了解及掌握地下水修复技术及装备

9)  熟悉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可行性报告以及工程造价预算的编制原则与编制方法。

3、修复工程实施

Ÿ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过程监测与竣工报告编写。

Ÿ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  了解及掌握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  熟悉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的过程监测

3)  熟悉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的竣工报告编写

4、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监理、验收与管理

Ÿ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监理职责、工作内容与考核指标,掌握修复工程的验收程序、验收监测与验收报告的编制。

Ÿ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  了解和掌握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的监理职责

2)  掌握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与考核指标

3)  掌握场地环境修复工程的验收程序、验收监测与验收报告的编制。

5、场地修复现场考察

Ÿ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场地环境现场考察的内容、程序及方法。

Ÿ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1)  了解场地环境现场考察的重要性

2)  掌握场地环境现场考察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三、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来自国家环保部及直属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科院、清华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及研究设计院等长期从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修复研究、风险评估、工程修复的知名专家,以及本领域咨询设计单位、环境修复工程单位富有经验的高级工程师。

四、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北京日川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负责主持编制培训大纲与教材,审定授课教师资格和教学资料,指导监督教学质量,对经过培训考核的学员颁发专业技术培训证书;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负责指导职业能力建设培训规范化工作,对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能力证书》;北京日川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的招生培训机构负责本项目招生和培训工作并对培训质量负责,包括发布培训及报到通知、组织面授与网络教学,协助组织考试和证书发放,向学员收取培训费并为学员开具培训发票,提供后续人才发展服务等。

培训方式:采取面授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面授课程由权威专家政策解析、实操核心课程由实战专家重点指导与培训、案例分析等多形式的教学。网络教学为面授课程完成后,由学员自行选修,网络远程培训请登录中国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网学习,我们将为您提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院士课程及名师精品课程,共计85课时。参加面授培训班时,由施教机构为学员提供远程教育及网络考试相关网址及操作指南。

     时间地点:2016年09月23日-26日   上海

 

五、报名条件与方式

1、报名条件

环境保护类、资源勘查类、地质工程类、土建类、水利与水环境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满三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满四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学、土壤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获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满三年。

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学、土壤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读研究生可直接报考。

2、报名方式

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提前一周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010-52885898或邮箱sxlpf@cioiot.com报名,经培训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符合培训条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报到时需提交: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2寸2张、1寸2张

电子版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以参会人姓名命名发送至dfsx99@126.com。

六、证书颁发与人才发展计划

1、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场地环境修复专业技术培训证书”,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土壤及地下水评价与修复工程师岗位能力证书”。证书查询可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中国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网查询。

2、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场地环境修复从业人员职业岗位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该证书并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并记录相应学时。

3、从业能力:获得本专业技术能力证书的学员,具备环境评价项目调查阶段、评价阶段、场地修复与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场地现场勘察及场地土壤、地下水采样技术工作的专业技能;可从事相关技术文本编制、场地环境评价项目的信息管理等工作;可从事场地环境污染治理及修复相关工作如修复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场地土壤污染防治、场地土壤修复及监理验收等工作。

4、人才发展计划:获得专业证书的学员,将自动成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个人会员,纳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库。主办单位每年选拔人才进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库,并颁发荣誉证书,为国际机构、国家部委、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推荐环境修复领域优秀领军人才。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3800元/人,包括面授培训及网络培训费用、考试费、证书工本费、教材等。施教机构提供食宿安排,费用由学员自理。

2、培训费由组织培训的施教机构负责收取并提供培训发票(培训费可现场报到时刷卡缴费)。

3、参加本培训班的学员如报名参加“场地环境评价专业能力培训”,该项费用可予6折优惠,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场地环境评价专业技术培训证书”。

    八、咨询报名

名咨询电话:010-52885898     报名传真:010-81363901

联   系   人:刘鹏飞 徐晓燕   报名邮箱:sxlpf@cioiot.com

培训监督电话:010-82211021     刘老师

    培训通知官方网站:www.chinacses.org

    附件:场地环境修复专业技术通知

 

【收藏本文】 【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主办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
单位地址:南昌路57号3号楼3307室
电话:021-63233165(信息公示)021-64756391(其他事项) 邮编:200003
电邮:shanghaisses@126.com(信息公示)shanghaissese@126.com(其他事项)